各院系、处(室)、研究中心: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仔细研读《课题指南》与《申报公告》,严格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选题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除应用经济学科外,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二、课题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3月2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目中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两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其中艺术学项目已经开始申报,详情请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在“单列学科”、“艺术学科”中查询。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的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请课题申请人于2009年3月11-13日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及《活页》一式六份(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连同电子文件一并交到科研处。
请各有关院系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精神,抓紧时间、积极组织、认真策划,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0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