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教育厅国际处通知,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材料须在2009年2月26日 – 3月15日期间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教育厅国际处。为此,请有意申请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各位老师务必在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以便学校统一审核、研究后,及时报送教育厅。
注:申请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具体条件及项目相关内容,请查阅:《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2a4d63e0c99a49848fa261198ecc9ac7.shtml)
附: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工作的函》。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