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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0年度陕西省中共党史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陕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研究。
2.陕甘革命根据地“两点一存”等相关问题研究。
3.延安时期重要会议、重要事件和重大决策研究。
4.从延安精神汲取智慧和力量研究。
5.党的七大地位、作用和影响研究。
6.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陕西重要党史人物研究,如李大钊与陕西、张仲实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用。
7.建党100周年陕西重大历史问题研究。
8.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陕西重要人物研究,如赵梦桃等。
9.西迁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研究。
10.改革开放初期陕西省解决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研究。
本项目列示的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拟定,要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现面向全省公开申报,由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实施。项目申报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七份)及汇总表,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纸介质一致。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汇总表于2020年2月10日前报送行政办公楼302科研处项目科。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联合省委党史研究室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资助经费由省委党史研究室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基于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中共党史科研工作特点,2020年度研究项目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提交结题申请,书面提交3-5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需要指定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委党史研究室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中共党史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科研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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