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接榆林市高新区科技局通知要求,现就2020——2021年榆林市高新区科技局项目(需结题项目见附件)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在附件中下载)
1、榆林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A4正反打印。
2、榆林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证书,一式3份,蓝色彩纸A4打印。
二、榆林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应与科技计划中所列项目名称一致;
2、项目承担单位:指承担该项目的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合同书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3、申请结题日期:由项目完成单位填写,并以盖章日期为准;
4、项目计划类别:指技术研发(包括工业攻关计划、社会发展)计划、“61211”科技创新工程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等;
5、项目编号:指科技计划中所列编号;
6、项目起始时间:指该项目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合同书上的时间为准;
7、项目终止时间:指该项目的最终完成时间;
8、项目有关资料目录,包括
(1)计划项目合同书;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4)项目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经费决算;
(5)其它有关的资料。
9、主要研究人员: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研究人员对项目的贡献大小顺序填写;
10、项目承担单位意见: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1、结题审批单位意见:由项目结题审批单位填写,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计划专用章或公章。
三、材料提交时间:
1.2020年项目提交过结题材料的老师,请再打印2份结题证书于2023年5月12日送302。
2.2021年项目结题材料请于2023年5月12日送302.
科研处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填写要求.doc】
附件【2020-2021年产学研项目验收清单.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陕西省机关事务理论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