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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科学理论研究,着力提升陕西生态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塑造林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林业局合作开展“2022年度陕西生态空间治理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理论与政策方面
1.陕西林业创新驱动方略研究
2.生态空间治理理论与价值目标研究
3.“两山”理论的时代意义与实践路径
4.绿水青山综合评价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5.生态意识变迁、驱动及提升路径研究
6.人类生命共同体理论的生态意蕴研究
7.陕西智慧林业模式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
(二)生态保护方面
8.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体系研究
9.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发展关系研究
11.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耦合关系研究
12.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协同发展机制
13.草原生态系统安全评价及保护模式研究
14.湿地生态系统安全评价及保护模式研究
15.极小种群物种保护模式与策略研究
16.外来物种入侵风险评估及管控机制研究
(三)生态修复方面
17.陕西省生态修复区划与综合评价
18.秦巴山区、长城沿线、白于山、黄河西岸、关中北山生态修复现状分析及对策
19.秦岭困难立地生态修复模式与路径研究
20.陕西退化林效益评价与退化机理研究
21.乡土树种草种挖掘及生态修复应用
22.毛乌素沙地防沙治沙可持续经营模式研究
23.陕西河流湿地修复现状及策略
(四)生态重建方面
24.陕西省生态重建区划与综合评价
25.火烧迹地、生态移民搬迁区等生态重建方法与对策
26.陕北草地退化因素分析及动态评价研究
(五)生态服务方面
27.生态服务功能分类及价值评估研究
28.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空间功能评价与布局优化
32.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时空演变及动态评估研究
33.生态系统价值与碳排放时空演变研究
34.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体系构建
35.陕西林业科技贡献率研究
(六)生态富民方面
36.生态富民模式与优化研究
37.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研究
38.林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机遇、挑战及范式研究
39.“双碳”目标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对策研究
40.碳中和背景下生态旅游业发展对策研究
41.林草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路径研究
(七)生态安全方面
43.农牧交错带生态安全评价、体系构建及推动机制研究
44.湿地景观动态与生态安全评价研究
46.城市森林生态安全评价及格局优化研究
47.松材线虫安全防控策略研究
(八)制度保障方面
49.林长制改革实践与探索研究
50.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供给与发展模式研究
51.黄土高原生态科技的“公民科学”机制研究
52.乡村振兴背景下社区林业发展机制研究
53.生态空间治理中公民参与权研究
54.林业生物灾害责任追究制度研究
55.林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相关问题研究
56.林业行政执法改革问题探究
57.新时代生态卫士教育培训体系构建
二、项目申报
本课题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课题须经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未承担本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
2.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林业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研究期限
本项目研究期限为课题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省林业局根据需要参与并及时提出相关要求,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林业局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林业局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2年11月1日
附件【2022年研究项目申报附件.wp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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