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为加速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强技术攻关、人才培养、企业培育,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调动社会力量攻克榆林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就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类别包括以下三类:
(一)产业链攻关项目;
(二)创新环境建设项目;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指南》将在市科技局网站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严格把关,注重质量,控制数量,突出重点,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基层单位项目向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申报,市属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申报时提交《榆林市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材料在项目入围后再进行上报。
(三)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市属单位由市科技局初审,高校项目由本单位初审),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并进行分类汇总、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不受理任何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重点研发创新平台(企业必须在榆林市范围内注册,资质优良、财务管理规范)。
(二)所有项目必须与当地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瓶颈问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的项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的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位(多年从事某一领域研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研究人员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熟悉榆林市情,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同时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审批同意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
(四)已承担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或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和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取消其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经市科技局初选后,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组织考察、论证后,按《榆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安排下达。
五、申报时间、地点
请各院系、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于2022年9月8日前将科技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302室(联系人;常利娜 电话:18292272508);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新星等其他申报书报送至成果科320室(联系人:万增利 电话:15596073536)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2年8月23日
附件【附件1:榆林市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022年XXX县市区单位、高校项目申请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榆林市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榆林市青年科技新星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榆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榆林市农业星创天地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榆林市外国专家引进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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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签订2022年度榆林市社科规划课题合同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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