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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2年02月23日 08:40 作者:常利娜 来源: 编辑:科研处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相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将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结题的陕西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工业科技攻关项目、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二、结题验收流程

1.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先完成财务验收。请将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财政补助金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向省科技厅条财处提出财务验收申请(注: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做财务验收。

2.2015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在线结题)

(1)2015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请老师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办理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技报告”并网上提交,待学校和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审核。

(2)审核通过后,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网上提交(科技报告的核心内容须在项目验收材料中再次提交,原因是科技报告和项目验收所受理材料的上级部门不一样),待学校、推荐部门、科技厅业务处室和计划处逐级审核。

注: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支出情况,需先打印出来拿到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再在系统中提交正式版材料,避免反复修改。)

(3)审核通过后,项目验收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验收申请书。项目验收审核网上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3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4)结题材料按照验收申请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附件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获奖、研究生培养、检测报告、应用证明等)的顺序装订成册(一般项目:一式三份,重点项目:一式六份),每一项材料之间插入彩色隔页纸区分。

(5)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1份(见附件)。

(6)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验收证书”并网上提交,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工作进度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并报送科研处,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核批准。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302室,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科常利娜联系。联系电话:3525970,E-mail:297262432@qq.com

                                                                                                                                      科研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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