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榆林市科技局有关文件,2012年榆林科技计划项目现以开始申报,本次科技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61211”科技创新工程和“125”科技创业工程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计划项目和产学研合 作项项目,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已经填写过建议表,在榆林市发布正式项目征集通知和项目指南后,按要求时间和格式正式申报。 本次申报只针对前四类,请各院系、部门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填写榆林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与6月30日之前报送科研处。
有关申请资料格式等,请在榆林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ylkj.gov.cn)的“项目申报”栏中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0912—3893621联系人:高竹莲 鲍亮亮
附件1:2012年榆林市科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科 研 处
2012年6月1日
附件1:
2012年榆林市科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榆政发[2009]10号)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榆林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榆政财教发[2010]17号)文件精神,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专项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按要求申请支持:
一、资金项目:
1、“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
2、“科技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项目)
3、“科技创新”、“科技创业”工程专项资金;(“61211”科技创新工程和“125”科技创业工程项目)
4、“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计划项目)
5、“科技条件与服务”专项资金;
二、项目支持的重点
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1、农业技术研究2、工业技术研究3、社会发展研究4、星火计划(包括科技培训计划)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具有较强竟争力的项目2、技术创性强、科技含量高,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3、对高技术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和示范作用的项目
“科技创新、科技创业”工程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的项目分为四类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重点实验室、科技示范园区和基地1、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已建工程技术中心申请的项目2、重大产业化项目必须是县(区)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产业化发展项目,技术成熟、已具有产业化基础、对行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培育逐步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的项目。市本级的科技投资主要用于产业化发展所需要的主要技术开发与示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等。由市科技局组织申报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科技示范园区和基地择优重点支持需接转项目。
“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1、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2、经济利益共同体项目3、农业成果转化项目4、科技创业能力培训项目
“科技条件与服务”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是科研院所科技、科研活动条件保障和科技人员科技咨询与服务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受理乡镇、行政村、乡村农业合作社等无技术力量单位申报的项目。
1)民营企业注册资金应在5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要有相当技术力量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2)民营技术服务机构申报项目,与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达到3人以上,提供与被服务单位的技术服务合同。
3)专业技术协会、学会,要求县级以上。
以上三类机构申报项目时,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主持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备原件予以查证,提供技术合作协议或技术服务合同。
6、在研或未验收(结题)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的项目。
(2)技术创新性强、科技含量高,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
(3)对高技术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和示范作用的项目。
(4)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优先支持。
(5)以承担市科技创新项目且没有验收的单位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能申报。
(6)名额分配:神木、府谷、榆阳、靖边各3项,其余县各2项,市直有关部门6项
“科技创新、科技创业”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技术力量雄厚,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企业必须是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有研发机构者优先。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研或未验收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要求接转项目要附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以及项目当年实施计划;县(区)申报项目由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筛选后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对项目分类汇总、排序,制出汇总表,以文件形式将申报材料同时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资金财务科)和财政局(教育科)。
“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市、县聘请的科技特派员,上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或未上报年度创业工作总结的特派员,一律不予受理其项目申报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继续采用原来格式。请在榆林市科技信息网下载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按提纲编写项目建议书,在封面标明申报项目的计划类别,按申请书、建议书、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建议表、项目申报书、建议书、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科技创新”、“科技创业”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根据所报项目类别在榆林市科技信息网下载、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填写好后按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行加装其它材质封面)。附件包括:县(区)政府对该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投资计划、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龙头企业证书复印件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组织申报。
“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可按“技术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类别注明“科技特派员”
“科技条件与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可按“技术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类别注明“科技条件与服务”
五、项目征集、申报办法
1、市级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直接向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和资金财务科),每个项目在申报时需同时填写项目绩效评价表。
2、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当年项目从项目中提取,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共同进行项目的实施考察和论证筛选后,按规定程序拿出具体项目资金的分配意见,安排下达。
3、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详情也可登陆榆林市科技信息网
4、有关申请资料格式等,请在榆林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ylkj.gov.cn)的“项目申报”栏中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联系。
5、项目申报材料需准备一式8份(包含纸质和电子版)。其中一份送市财政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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