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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4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年09月27日 14:46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有关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就申报省教育厅2014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优先选择与在研项目有衔接的,要在对在研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找到突破点,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做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新申报的项目必须与基地研究方向相一致,每个基地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高校的在职教师和科技人员,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按照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要求,省级重点实验室要坚持对外开放,每年度必须接受至少一名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访问学者及其科研项目的内容,由各实验室按照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并将访问学者的科研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对未开展本项业务活动的重点实验室,将在经费拨款中扣减访问学者经费2万元。

四、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经费不超过20万元。已通过验收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五、2014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新制的《陕西省教育厅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已通过验收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使用今年新制的《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均填写《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见附件3)。

上述文件由各院系统一汇总后,附电子文档一式3份于2013年10月19日前送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高竹莲 鲍亮亮

电话:0912-3893621 0912-3525970

                                                                      科技处

                                                                   2013年9月27日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2. 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

3. 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

上一条转发关于签订201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计划合同书(责任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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