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附小:
夏季炎热天气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是游泳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了防患未然,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现就禁止私自外出到周边河湖、水库、池塘等水域游泳、戏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一定要牢记教训,珍爱生命,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正视周边河湖、水塘等自然水域水情复杂,不要下水游泳。
二、各单位要切实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师生员工下水游泳。
三、如发现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知情人要报告辅导员和院(部)领导并积极劝阻,避免造成安全事故。不听劝阻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院附小要强化安全教育管理,督促学生家长加强对小学生的安全监管,不得在“沁园”池塘戏水,谨防溺水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