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元旦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教学工作。
二、 注意事项
元旦假期,各院系、各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名单分别报送党政办公室(414)和保卫处(204)。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带班人员确保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