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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省教工委第11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2年11月14日 11:11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工委《关于开展第11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12〕23号)要求,为检阅两年来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优秀成果,持续推动研究工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支撑,省委教育工委委托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组织开展第11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请各院系、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2010年6月20日—2012年9月20日以来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参评。参评论文应于11月25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有关事项及要求请参照《第11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方案》。

联系人:杜静

联系电话:3891959

附:第11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

第11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方案

一、评奖目的

表彰奖励对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的优秀论文,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发展。

二、评奖条件

1.时间范围:2010年6月20日至2012年9月20日期间正式发表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论文;未正式发表但属学校重点组织的课题或文章,在校级以上年会、研究会上入选的有关论文、调研报告等。

2.评奖标准:论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紧密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际,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在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创见,有新意,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文风朴实,文字流畅;论文一般在3000—5000字。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论文作者,由省委教育工委和高校思政研究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三、报送论文要求

1.各校应对拟推荐论文进行初选,择优上报;请勿报送不属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范畴、一般的工作总结和体会以及规定时间范围以外的论文。

2.一位作者只能报送一篇论文参评;已获得过其他奖项(同级)的论文不得参评。

3.各校报送的参评论文应统一打印目录(含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等),参评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字样。

4.请于11月30日前将论文一式3份报送省高校思政研究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每篇参评论文收取评审费50元,用于评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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