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项目主持人:
根据省市和学院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请项目主持人于2010年11 月15日前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应在课题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以下文件:
1、《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科研处网页下载)
2、成果复印件
希望各部门组织并督促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科 研 处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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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2010年科研处职称评审材料审核日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