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榆宣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在各党总支、支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 经2015年1月18日第一次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下列48位同志为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文学院:杨美芬 王芳
政法学院:李海宝 司雪霞
外语系:李冬艳 白虹 高燕鹏
艺术学院:马铖 白云 郝翠萍
管理学院:李季 张迪
能源工程学院:杜荣 折海成 李艳 刘建勃
化学与化工学院:陈碧 慕苗 刘侠
生命科学学院:乔楠 张颖 王雯
信息工程学院:艾晓燕 张雅琼
体育系:王利娥
数学与统计学院:贺永春
建筑工程系:彭军
继续教育学院:宋潇
教科部:方卓君
思政部:刘守跃
图书馆:杨月
润泽集团:俞彩东
附小:马绥宁
党政办公室:王艳
宣传部:王小康
纪检委:刘司先
人事处:王虹
教务处:薛晓霞
学工部:张烨
团委:郭婧婧
招生就业处:冯彩虹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韩海英
科技处:张静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张国涛
财务处:周明芳
保卫处:张军
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高芸
陕北历史文化博物馆:樊晓蕾
公示期为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反映。
联系电话:0912-3891959 3529213
邮箱:ljflwp@163.com
宣传部
2015年1月19日